根据香港政府2023年发表的《有关香港发展家族办公室业务的政策宣言》,当中提到目标之一是把香港发展成为慈善中心,为全球家族办公室和慈善家调配慈善资金,让香港、内地以至世界各地受惠。富途信托具备有一批从事慈善信托管理的同事,经验丰富,我们特在此为读者介绍一下香港慈善信托的基本知识以及政府规管要求、慈善信托的好处以及成立流程,供大家参考。
一、慈善信托的基本概念
慈善信托,又称为慈善信托基金,是以慈善为目的而成立的信托,由设立人将资产转移至信托中,并委托受托人进行管理和投资,通过信托基金和其收益来支持特定的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活动。
慈善信托中通常有一个或多个受益人,这些受益人可以是特定的社会群体、组织或慈善机构。设立人可以自行选择需要支持的受益人类型,并指定将捐赠款项用于该类型受益人的福利和帮助,也可以让慈善信托专门的咨询委员会决定资金的分配。
根据香港税务局《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及信托团体的税务指南》,慈善用途分为四个类别:
a. 救助贫困;
b. 促进教育;
c. 推广宗教;及
d. 可令社会得益但非属以上任何一类的其他属慈善性质的宗旨。
救助贫困、促进教育和推广宗教可以在世界上任何地方进行,但其他慈善活动则必须是有益于香港社会,才可被视为具慈善性质。一些被法院判决为慈善用途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救助贫穷人士、设立或营办非牟利学校、提供奖学金、保护环境或郊区等。要成为一个法理上的慈善团体,有关机构或信托必须纯粹为上述慈善用途而设立,否则,不会被税务局认定为慈善机构。同时,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六条,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都应遵守《香港国安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其他法律,不可从事或支持任何非法或不利于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因此,从事非法或不利于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或利用其资源支持或促进这种行为和活动的慈善团体,不会被视为真正的慈善团体。
二、设立慈善信托的好处
在香港,设立慈善信托有以下好处:
1. 达成慈善意愿
一个运营得当的家族慈善信托可让家族成员及后代参与家族慈善事业的管理,使家族成员及后代通过参与家族慈善事业,了解家族文化和价值观,为家族治理提供方法,培养家族成员及后代的社会责任。
2. 建立家族声望
家族慈善信托运营得当会对家族声望有良好影响,而可能带动家族的主要事业。
3. 香港税务局有关规定
i. 根据香港税务局《税务条例》第 88 条,任何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或慈善信托,均获豁免并当作一直获豁免缴税︰
但凡任何行业或业务是由任何该等机构或信托经营,而得自该行业或业务的利润是纯粹作慈善用途及其中大部分并非在香港以外地方使用,并符合以下规定,在此情况下,该等利润方获豁免并当作获豁免缴税
(a)该行业或业务是在实际贯彻该机构或信托明文规定的宗旨时经营的;或
(b)与该行业或业务有关的工作主要是由某些人进行,而该机构或信托正是为该等人的利益而设立的。
ii. 根据香港税务局《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及信托团体的税务指南》,除受某些规定外,任何捐给根据税例第 88 条获豁免缴税的慈善团体,或捐给政府作慈善用途的款项(即认可慈善捐款),均可根据税例第16D及第26C条在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下获得扣除。
iii. 根据《印花税条例》第 44 条,任何将不动产或香港证券的实益权益以馈赠方式,由享有该权益的人士、登记拥有人、转让人直接或以信托方式转移给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或信托团体的转易契或香港证券转让书,无须征收印花税。
4. 增强公信力
除香港税务局外,香港律政司、香港公司注册处以及香港廉政公署也会对慈善团体作出监管,若慈善团体将募集资金存入慈善信托之中,由信托公司进行资金集中管理,可以实现外部监管和财务公开透明,增强公信力。
三、如何设立慈善信托
在慈善信托架构下,设立人将其法律上的财产法定拥有权授权转托至受托人的名下,同时表达意愿,安排如何管理该笔财产、确定指定受益人将来的利益及如何享用等。受益人乃依法为财产的实益拥有人,享有信托资产的利益。受托人是信托财产的法定拥有人,须依法为受益人服务,除指定收费外不可享有信托资产的任何利益。
慈善信托架构图
在慈善信托的运作下,富途信托可协助客户:
1. 设立信托法律架构,与律师协商修订信托法律文件,注入信托资产;
2. 为该慈善信托成立「咨询委员会」,安排定期会议,让客户的家人或专业人士能透过该委员会,了解和长期参与有关慈善计划;
3. 联系各咨询委员会成员,并协调会议、编制会议记录及会议报告等工作;
4. 提供切实可行的营运建议和管理指引,协助客户处理慈善事业涉及的繁琐工作;
5. 协助客户制定合适的捐赠计划、捐助指引及灵活的捐赠政策;
6. 配合律师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信托基金的免税资格;
7. 确保信托的资产能获得妥善管理及能够长期运作。
四、总结
成立慈善信托可协助客户妥善地利用资产,为社会带来长远贡献,如资助兴建医疗中心或为故乡成立教育基金等。支持慈善事业不仅能让家族功绩惠及子孙后代,更能回馈社会,亦可树立助人的观念,让子孙共同参与慈善事业,同时透过共襄善举来凝聚家庭。
富途信托有限公司提供一站式完善的慈善信托服务,由初步规划以至成立和监管信托基金的运作一应俱全。除为个人客户成立慈善信托外,富途信托亦为慈善团体和非谋利组织提供托管服务,范围包括资产及投资保管、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安排和账目管理,并根据咨询委员会的指示分配捐赠,尽心尽力协助客户达致慈善目标。
专家介绍
林伟彬 Ben Lin
富途信托 行政总裁
全球信托及资产规划学会(STEP)的荣誉会员TEP,国际金融理财策划师CFP,从事跨境财富管理和信托服务近30年,曾任跨国银行集团管理层,对股权激励、家族信托、慈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家族办公室等多项业务有丰富的经验,为多家企业和高净值客户提供信托及基金等服务。
马芸钰 Pinky Ma
富途信托 董事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硕士及香港城市大学金融学士,全球信托及资产规划学会(STEP)的荣誉会员TEP 。曾就职于知名的独立信托公司、银行信托和多家族办公室,为高净值客户提供有关家族信托、公司、身份、税务、银行、资产配置等财富和传承规划,为企业和机构客户提供ESOP、基金等业务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