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途信托有限公司隐私政策

1. 在本隐私政策中,以下术语具有以下相应含义:

(a) "富途集团"指富途信托及其附属公司、控股公司、该等控股公司的附属公司以及其他有联系或有关联的实体;

(b) "富途信托"或"我们"指富途信托有限公司;

(c) "网站"指任何由富途信托运行的网站、电子门户或系统;

(d) "私隐条例"指香港法例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e) "个人资料"指符合以下说明的任何资料:

  • i 直接或间接与一名在世的个人有关的;
  • ii 从该资料直接或间接地确定有关个人的身份是切实可行的;及
  • iii 该资料的存在形式令予以查阅及处理均是切实可行的;

(f) "非个人资料"指任何不符合"个人资料"定义的资料;

2. 富途信托致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信托服务。基于阁下的服务需要,我们会收集和使用阁下的不同类别的个人资料和非个人资料。我们严肃对待客户个人资料及非个人资料的使用和保密。

3. 客户个人资料及非个人资料的安全和私隐是富途信托极为重要的事项。我们致力于保护客户个人资料和非个人资料的私隐、保密及安全。就客户的个人资料而言,我们承诺遵守《私隐条例》的规定,实施本隐私政策中所载政策。

4. 如我们任何营运业务亦需遵从香港境外任何其他私隐法例,如果不同法律体系之间存在冲突,我们在大部分情况下会遵守对我们施加更严格标准的法律体系。

5. 本隐私政策可在事前通知你的情况下不时修订,我们建议阁下定期查阅本网站有关本隐私政策的最新版本。

数据的收集和使用

6. 富途信托会从日常业务运营及市场宣传活动收集客户或其他个人自愿提供的个人资料。

7. 个人(包括阁下及其他客户)或须向我们提供以下资料:

(a) 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件号码、联系邮箱、国家、详细地址、签名等;

(b) IP地址、浏览器类型及版本、时区设定、浏览器插件类型、操作系统或网站和装置资料(包括移动装置的IMEI码、无线网络及一般网络资料);

8. 富途信托亦会从公开信息源,电话交谈和/或电子媒介通信记录或第三方风险情报应用中收集阁下的个人资料。

9. 阁下到访本网站时会被记录阁下的个人资料和非个人资料,以分析本网站的访客人数等。

10. 我们只会根据本隐私政策中所载的用途使用我们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如阁下没有向我们提供要求的个人资料,我们可能无法为阁下提供或继续提供服务。阁下的个人资料(无论是在独立或与他人的个人资料合并的情况下)可能会用作以下一个或多个用途:

(a) 为阁下提供信托相关的服务或产品;

(b) 为进行首次和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KYC) 尽职调查流程,核实阁下的身份及履行我们须遵从的反洗钱法律法规;

(c) 开展核对程序(定义见《私隐条例》第2条,广义包括对阁下的两套或更多套个人资料进行比对,可用作采取不利于阁下的行动,例如拒绝阁下申请);

(d) 为阁下进行或安排香港法例第 553 章《电子交易条例》认可的核证服务,例如香港或其他地方的核证机关为核实阁下身份而提供的服务;

(e) 进行信用审查、核对程序、资料确认、尽职调查以及风险管理流程;

(f) 评估阁下及阁下的担保人及安全供应商的信誉;

(g) 为阁下设计供其使用的信托及其他相关服务及产品;

(h) 向阁下、阁下的担保人及阁下的安全供应商追收欠款;

(i) 遵守任何适用法律、规则、法规、法庭命令,或任何监管机构的请求或要求;

(j) 适用法例许可的任何目的;

(k) 在任何法律或行政程序中为我们的任何权利辩护或参与任何法律或行政程序;

(l) 进行市场调查、问卷和其他类似活动;

(m) 发送电子邮件及信息,内容涵盖行业资讯、研讨交流、知识分享、节日问候等非直接促销用途;

(n) 生成与我们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及/或我们的营销或所提供的服务相关或为前述目的之统计数据、信息及报告,用作内部或外部汇报或其他统计分析用途; 及

(o) 任何与上述内容有关的用途

个人资料的使用

11. 富途信托会对所持有的个人资料保密,但或会就第10条所指的一个或多个目的向以下人士披露︰

(a)我们的任何高级职员、雇员、代理、承包商或向我们提供有关我们的业务运作之行政、信贷资料、债务追讨、电讯、客户验证、尽职调查、电脑、缴款、宣传、营销或其他服务之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例如IT服务供应商、电子资料存储服务供应商、生物认证服务供应商等);

(b)富途集团之任何成员公司;

(c)阁下的任何担保人及安全供应商或潜在担保人及安全供应商;

(d)与富途信托进行交易或拟作交易之任何金融机构,或富途信托的任何交易对手方;

(e)信贷资料机构及收账公司(如果阁下拖欠我们债务或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f)富途信托的任何实际或建议受让人,或富途信托就我们对阁下的权利的参与人或附属参与人或受让人;

(g)与富途信托经已建立或拟建立任何业务关系的任何人士或实体或资料接受人;

(h)香港或其他地方的任何核证机关;

(i)香港或其他地方的相关机关,以符合关于自动交换财务账户数据的适用法律、法规、规则或准则或美国颁布的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案;及

(j)香港或其他地方的任何本地或外国法律机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税务机关、执法机构、行政部门或法定机构、证券交易所或结算所、或其他自我监管机构或业界组织或团体,包括联交所、相关联交所附属公司及证监会。

12. 富途信托可能会根据本隐私政策将阁下的个人资料转移至香港境外,而阁下的个人资料未必可以获得与在《私隐条例》下相同或类似程度的保障。

个人资料的保障措施

13. 富途信托设有安全措施,以保护个人资料不会被误用或免受未经授权之取览、更改或破坏。该等措施包括以下方面:

(a)我们按照「有需要知情」的原则只让获相关员工及代理取得或使用资料;

(b)除了向本隐私政策所列的人士及为本隐私政策所列目的外,我们不会将有关阁下的个人资料分发予其他人士;

(c)富途集团的成员公司之间对阁下的个人资料的使用及转移,须依据严格之内部安全标准、保密政策、私隐条例及其他适用法律;

(d)我们确保雇员完全遵守该等标准、政策及法律;及我们会就妥善处理阁下的个人资料向员工提供相关培训。

14. 随着我们会进一步发展新产品和服务,我们会继续竭力确保阁下的个人资料会被正确使用及受到适当保护。

查阅及更改资料

15. 根据及依据《私隐条例》之条款,阁下有权向我们提出以下需求:

(a)获得关于阁下的个人资料处理的信息和要求查阅我们所持有的有关阁下的个人资料;

(b)如阁下的个人资料不准确或不完整,有权要求我们更正;

16. 阁下可能要求我们删除阁下的部分或全部个人资料,但请注意,我们没有法律责任必须配合这要求,而且我们在法律上或运营上有可能未能配合这要求

17. 如果阁下提供给我们的个人资料发生任何变化,请联系我们。

18. 任何关于查阅及改正阁下的个人资料的要求应送交以下地址:

富途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行政部

地址:香港金钟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34楼

电邮:trustadmin@fututrustee.com

*请注明阁下之姓名、证件信息及联络电话,以便进行跟进。我们有可能会要求你提供附加资料以验证阁下的身份。

19. 依据《私隐条例》之条款,富途信托有权就处理任何资料索取查阅之申请收取合理费用。

20. 本文不会限制阁下在《私隐条例》下所享有的权利。

个人资料的保留

21. 我们保存个人资料的时限将不超过实际所需使用或所将需要的时间。个人资料的保留期取决于不同因素,包括:使用目的及法律责任,我们可能需要为收集该个人资料的目的继续保留有关个人资料,而适用法律法规可能就该个人资料有订明最少的保留期限。

注意:

如阁下须取阅本公司英文版本隐私政策,请与本公司联系,唯英文版本如有歧義,仍以中文版本為準。

如果您想获取我们的私人政策声明的英文版,请联系我们。但如果英文版和中文版之间存在任何差异,以中文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