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香港和英屬維爾京群島(BVI)成為了最受歡迎的公司註冊地之一。根據香港公司註冊處發表的統計數字,截至2022年年底,根據《公司條例》註冊的本地公司總數為1,391,678間,根據BVI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公佈的統計數據,截止2022年第四季度,在BVI設立的公司總數為367,672間。這兩個地區都有其獨特的優勢吸引著全球各地的投資者,因此也有不少人會糾結於在香港還是BVI註冊公司會更好。本文將為大家分析在這兩個地區設立公司的區別,以便各位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來選擇。
一、公司註冊要求
二、週年維護
● 香港公司:
香港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時起,滿一年就需要開始做年檢維護,主要包括更換商業登記證和遞交週年申報表。一般稅務局會在商業登記證到期之前1個月的月中發出繳款通知書,經付款後,該繳款通知書便會成為有效的商業登記證。另外,週年申報表需要在成立週年日翌日起42天內提交給公司註冊處歸檔,如果逾期遞交,政府費用或罰款會按照逾期時間逐漸增加。
另外,香港公司也有製作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遞交報稅表以及舉辦週年股東大會(或用書面決議案替代)的要求。滿足一定條件的公司,也可以申請相關豁免。
● BVI公司:
BVI公司的年審要求則相對簡單,上半年成立的公司應在每年的5月底前支付年費,下半年成立的公司應在每年的11月底前支付。年費包括需要支付給BVI政府(公司註冊處)的年度牌照費,年度註冊代理服務費以及年度註冊地址服務費。
自2023年1月1日起,每間BVI公司還需要在每年財政年度結束日後九個月內向註冊代理人提交年度財務申報表。年度申報表不會在BVI公司註冊處存檔, 有關資料也不會被公開。但若註冊代理人在年度申報表遞交截止日期後30天內仍未收到年度申報表, 則有義務通知公司註冊處, 公司註冊處可能會對相關公司進行處罰。
此外,《2018年經濟實質(公司和有限合夥)法》已於2019年1月1日起生效。該項法例要求從事相關活動的實體需要滿足經濟實質要求,且有義務每年向其在BVI的註冊代理人提供相關信息,以便向BVI政府當局報告。相關申報信息需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的6個月內,通過其註冊代理人提交給BVI政府。對於沒有按照法規要求進行申報的情況,BVI政府也制定了相應的處罰條款。
三、其他方面
總體來說,在香港和BVI設立公司各有優點,同時也存在一定的風險和限制,因此在做出決策前應進行全面的評估和比較,並諮詢相關專業人士的意見,根據具體情況及業務需求選擇適合的公司設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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