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文章中提到,在保險信託中持有保單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信託委託人把保單的所有權轉移給信託,第二種是信託委託人通過信託購買新保單。除了這兩種方式以外,還有另外一種利用信託持有保單的方式:把保單作為家族信託資產的一部分。在這種情況下,保單不是家族信託下的唯一資產,家族信託中還可能包含其他資產如股票、投資組合、現金、房產等,雖然保單只是信託資產的一部分,但作為保單的持有人和受益人,家族信託仍可以享有保單的收益和權益。
信託和人壽保險作為兩種不同的理財工具,優缺點各不相同,但當兩者結合起來,用信託去持有保單資產,則可以取長補短,實現以下五大方面的好處:
1. 管理方便:用信託持有保單可以使保單的管理變得更加簡單。受託人可以代表信託受益人與保險公司溝通,以確保保單的維護和管理得到妥善處理,可以減輕信託受益人的負擔,讓他們不必親自處理繁瑣的保險事務。
2. 財富規劃:充分利用大額壽險的身故賠付功能,在受保人遇到不可預測的身故風險時,信託可以獲得保險公司大額賠付,實現財富保值傳承。
3. 資產隔離:當保單持有人為信託時,保單不屬於信託委託人的個人名下資產,同時信託資產在沒有分配給受益人時也不屬於受益人的個人資產;
4. 財產分配:當保險賠償金注入信託後,受託人將參考信託委託人的意願書靈活進行財產分配,有效避免資金被一次性繼承揮霍,也保障了沒有足夠財富管理能力的年幼子女的經濟來源。
5. 保障私隱:由於保單是由受託人以信託名義持有,信託為該保單的受益人,信託委託人和保險賠償金的最終受益人身份是保密的。
不管是用保險信託還是家族信託去持有保單資產,都可以實現以上五個方面的好處,大家需要仔細考慮个人的财务状况、家庭情况和财富规划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信托类型。